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和《吉林农业大学招标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修订)》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合学校项目审计和招标采购工作实际情况,为保证有关项目在暑假期间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学期末校内招标项目审计和采购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1、由于校内招标项目需要履行审计、公示和评标等工作流程,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期末校内采购计划。
2、对符合校内招标条件、拟在暑假实施的项目,请在2017年7月7日前报送审计,于2017年7月12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公示、排标。
3、2017--2018年度新学期开学后校内招标项目审计和采购工作正常进行。
望周知。
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