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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饮食中心大宗物品联合采购入围供应商选择二次招标公告

2017-10-27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 点击:[]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饮食中心大宗物品采购提供所需的入围供应商,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饮食中心大宗物品联合采购入围供应商选择。

       1.1标段划分: 1标段大米、2标段白面、4标段猪肉、5标段鸡肉。

   1.2招标内容:大米、白面、肉制品货物供应商

       1.3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3

   1.4交货地点:具体地点按需方指定

   1.5交货期:自接到甲方通知后不得超过3日内供货

   1.6入围供应商数量:每标段入围二家

2、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2077/1245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3.2

  1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以上;

  2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或一级代理商;

  4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

  5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设备、生产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3.5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

    12标段拟投货物具有产品检测报告;

    45标段应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疫苗免疫接种等记录,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1026-- 201711 1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130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企业吉林省分企业(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1000/每标段,售后不退。

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时间截止2017111512:00时(北京时间)前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为准。

6、兹定于20171116930(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企业吉林省分企业(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企业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
 

  联 系人:王工、姚工        

      话:0431-81937052

          编:130000
     
    真:0431-81150785
  

 

      采 购 人: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

      联 系 人及联系方式:

                吉林财经大学:王冰15526855188

                吉林农业大学:孙伟:18626667107

                长春中医药大学:黄铁生:1894652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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